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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财政局:积极减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租公房房租

发布时间:2022-07-01 09:02 作者:余洋洋 陈浩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定、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石泉县财政局积极减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租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房房租,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石泉县减免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公房房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产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公产中心副主任担任,公产中心综合股、资权管理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梳理公房对外出租、受理减免申请,落实减免措施及减免工作小组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公产中心综合股合署办公。

二是明确减免内容。2022年房租减免时间为2022年5月-10月,累计减免6个月租金。若承租方已支付年租金的,租期顺延执行。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全面梳理承租信息,建立健全房产承租方明细台账。加大公房减免政策宣传力度,设立受理电话,主动告知减免内容和办理方式,做到应知尽知。承租户结合减免政策提出房租减免书面申请,县财政局受理后,汇总房租减免资料,形成房租减免台账,提请主管部门研究,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石泉县2022年房租减免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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