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发挥政府采购职能,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一、面向中小微。根据省市关于加大支持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的相关政策,中心在推动政府采购中心在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的同时,把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政策落到实处,截至目前,中心完成的采购项目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中标占比已达95%以上。
二、提高优惠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心在标书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率,给予小微企业的优惠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此项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减轻交易成本。自2022年元月22日起,中心所有项目全面实施,免费向投标企业提供标书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支持企业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减轻企业参与政府集中采购交易成本。
四、扩大融资面。在标书文件中明确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扩面增量,强化政策引导,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为投标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惠及更多企业。
五、放宽资质要求。中心在在标书文件中剔除非刚性条件设置,降低中小微企业进入政府采购项目的门槛,明确受疫情影响且符合阶段性缓缴养老、工商、失业保险的企业无需再次提供社保资质证明。该政策持续实施今年年底,为小微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中心一系列支持优惠政策的持续推行,使政府采购工作助力全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