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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3 16:34 作者:
文件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21/2022-0636 公开目录: 决策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财税〔2022〕22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23 16:34

安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高新区财政局、税务局,恒口示范区财政局、瀛湖生态旅游区财政(审计)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税〔20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财税(2022)22号附件.pdf




安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2日 


关于减免房租给予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22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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