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岚皋县财政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河湖生态治理保护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该县“河湖长制”工作实施,为一江清水供京津贡献岚皋力量。
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农业资金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干部学习河湖长制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岚皋县河长制成员(联系)单位2021年重点任务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县级河湖长制工作办公经费、工作经费,积极争取解决河湖长制重点项目和河湖治理项目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作落实。将河湖长制经费作为保障重点,每年预算“三长治河”工作经费60万元;2021年县本级安排经费330万元,专项用于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库区漂浮物打捞等工作;2022年县本级再安排资金200余万元购买了3艘清漂船,后期每年预算运行费用93万元,有力提升了该县一湖一库漂浮物打捞能力,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供。
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在河湖长制工作开展过程中,该局依托财政云管理系统、现场核实等多种方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广泛宣传引导,全员形成共识。广泛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履行片区内河流河段保护责任,通过设置横幅、公众号宣传等多形式,提高片区内居民对生态保护的认识。组织志愿服务队积极主动参加河道环境清理活动,增强干部对河道保护的参与意识,在全县上下努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