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财政局根据全市国有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步骤、分级实施、确保成效”整治原则,成立了石泉县资产领域问题整治工作小组,印发了《国有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通知》,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全面对照8项整治范围及重点,聚焦32类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自查自纠发现存量资产账实不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或登记在固定资产等其他科目、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公共基础设施等4类问题、资金2910.59万元,涉及单位7个;已立行立改问题2个,涉及资金695.46万元;正在整改5个,涉及资金2215.13万元。
下一步,县公产中心还将继续针对全县资产领域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三单式”管理,统筹推进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