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石泉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农为本、助农增收、聚焦脱贫、助力振兴”总体思路,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抓手,从政策支持、经营管理、收益分配、风险防控、日常监管等方面入手,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一是助力提升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奖补资金,充分征集民意,将公益事业奖补(含美丽乡村试点)资金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旅游和产业发展资金捆绑使用,充分利用村内资源优势,发挥能人带动和党建引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完善村内基础设施,提升精品景区档次,拓展乡村旅游项目,助力建成了饶峰镇胜利、光明村,池河五爱村,中池镇堰坪、西沙河村等5个美丽乡村,实现了“村庄美、产业兴、社会稳、农民富、环境优”的良好效果。
二是聚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近年来,财政筹集中省市县涉农资金1.98亿元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了150个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全覆盖,支持村集体通过“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村企合作、盘活资产、资源开发”等融合发展模式,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全面完成了“空壳村”清零目标,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民收入不断增长。其中,2020年150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收益881.4万元,分红540.3万元;2021年收益突破900余万元,分红250余万元,共带动37556户、127145人受益。
三是竭力提高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水平。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村级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村(社区)办公经费和村(社区)干部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石泉县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健全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干部补贴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在县级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竭力保障村级办公经费、在职村干部补贴(含养老保险补助)和离任村干部补助,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全县164个村(社区)运转经费保障规模从2019年的2444万元提高到3145万元,有效激发了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保障了村级组织正常高效运转。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各项规章制度、文件精神,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使农村综合改革惠农政策红利最大化,让一项项农村改革措施深入实施,一个个宜居生态村庄迸发活力,一个个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项目落地生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