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岚皋县财政局始终牢记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围绕县十五次党代会确立的“生态立县”战略和“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强化思想认识、资金投入和资金监管,助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思想认识到位。通过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全体干部会、专题培训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集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全局上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同心同向,瞄准目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投入保障到位。牢固树立“投入环保就是保民生、治理污染就是惠民生”的理念,吃透上级政策,加大与省市部门对接力度,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生态环保投入稳定增长;不断加大县本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保障“两场”运营、水源地保护、秦岭生态环保整治、县域生态环境检测、县镇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提高生态保护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障生态保护的“硬投入”。
绩效监管到位。严格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规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对生态环保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紧盯前期预算、项目储备、资金分配、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