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岚皋县财政局:“三个强化”提升财政所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2-04-28 15:54 作者:李 东

基层财政所改革以来,岚皋县严格按照上级改革工作要求,全面调整和完善镇财政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基层财政所管理的探索实践,有效提升镇财政管理水平。

强化队伍支撑,在稳定发展上闯新路。根据财政所管理改革方案,全县基层财政所设置与镇行政区划保持一致,每个镇设立一个财政所,设立所长1名,实行所长负责制。依据镇的规模大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财政业务量大小,全县共设立12个财政所,每个所按3至5名公务员的标准配备人员。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各镇统筹使用熟悉财政或会计业务的事业编制人员1至3名,保证每个所平均不低于4名财政干部,全面夯实人才队伍基础。

强化业务培训,在真抓实干上增动能。组织开展了多次“专家上门送教”或集中统一培训学习,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债务管理、惠民惠农补贴、财政云项目申报、国库管理等业务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充实乡镇财政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财政干部实际操作水平,激发新时期财政干部的担当与作为。

强化监督检查,在财务管理上防风险。县财政局每季度常态化对乡镇财政的财务规范管理、村账管理等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专门下发情况通报,督导相关财政所及时进行整改,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真正做到动真碰硬、揭短亮丑、及时纠偏,切实保证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