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精神文明委员会文件获悉,岚皋县财政局顺利通过复验,继续保留“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2021年以来,岚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陕西省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牢牢抓住精神文明常态化管理平台,促使精神文明创建贯穿于财政工作全方位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扩大了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通过多年来的创建,单位形成了“克己奉公、团结奋进、担当奉献”的岚皋财政精神。2021年,干部职工秉承攻坚克难的昂扬斗志,凝神聚力推动财政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局机关先后被评为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单位、全省财政科研宣传成绩突出单位,公共资产管理、债务管理、财政支农、预决算编审、信息宣传等多项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基层财政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精神文明常态化创建工作为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