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岚皋南宫山镇:城乡居民医疗互助试点成功启动

发布时间:2022-03-31 08:40 作者:祝振明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扬城乡居民守望相护、乐善好施、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精准有效降低因病致贫返贫发生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南宫山镇率先在全县试点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互助项目。

按照实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为基础,按照自愿原则,实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互助项目人员为9683人,超过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的90%,达到了县上制定的参入率不低于85%的最低标准。按照人均100元的标准筹集城乡居民医疗互助资金,其中30%由参与城乡居民自筹,共筹集资金290490元,40%通过村集体经济、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共筹集387320元,30%由县财政局拨付,县财政局拨付290490元,2022年共筹措资金968300元(人均100元)。

该财政所在镇农商银行开设城乡居民医疗互助资金专户,由镇财政所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由镇政府聘请专业机构对拟报销人员的病种比照是否属于纳入救助范围的1539种单病种进行审核,财政所凭专业机构审核后镇领导审签的凭证,将救助资金打入救助对象“一卡通”银行账户,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互助救助程序,全年试行单病种定额报销制度。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