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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再获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2-02-18 16:14 作者:邹濛

2021年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被省财政厅通报表扬!这是继2019年、2020年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获得省财政厅通报表扬之后,再次荣获该项荣誉。

2021年以来,安康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在市财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的悉心指导下,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着力推动制度和实践创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促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严格执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印发了《安康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指引》,并向社会公开,指引政府采购供应商更加准确、有效提起询问、质疑和投诉;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畅通供应商权利救济渠道,依法依规处理受理的政府采购投诉件,积极化解政府采购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集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推动提高代理机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消费扶贫。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入驻供应商435个,累计完成订单11773笔,入驻企业实现销售额20782.128万元,预算单位累计完成采购额9967.6万元,各项数据均位于全省前列。通过电商平台模式与政府采购相结合,促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一步融入市场流通,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实效。

加速推进电子卖场采购建设。发布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安康市本级分站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全面启动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工作;市本级采购全面使用电子卖场,打通了本地企业和采购单位之间的购销渠道,加大对本地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2021年电子卖场完成交易额3800万元,全省排名第二;依托安康市级电子卖场建设完成了特色专区、带量采购专区、名优特产专区,促进电子卖场服务形式更加丰富、采购功能更加便捷,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牵头组织省对市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政府采购”集中填报工作;出台了《安康市采购人政府采购权利、义务、责任清单》,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采购合同管理,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鼓励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规范履约保证金缴纳;将纳入电子卖场的公车维修、公务印刷、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等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加强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努力营造管理规范、程序便捷、服务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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