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财政坚持以绩效为导向,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改革,通过五项举措,积极推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7月在财政部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取得了全国第62位,全省第2位的好成绩。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对标中省市政策要求,修订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实行“1+N”制度建设(即:“1”个县级层面实施方案,“N”个涵盖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为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制度支撑。印发《石泉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泉县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制度体系,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加细化落实。
二、坚持绩效关口前移,强化目标管理。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事前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防控低效率资金支出,将绩效关口进一步前移,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批复同步下达,强化资金主体责任和效率意识,做到全县119个预算部门的所有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为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守好第一道防线。
三、突出重点领域保障,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坚持“三保支出”、“两个优先”保障顺序,2021年保障全县重点领域项目支出18.84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86.43%;二是开展重点监督检查,2021年全县实施重点监控项目281个,重点围绕财政直达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水毁修复资金、生态环保等关注度高的项目,实施重点监控。
四、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增点扩面提质。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统筹推进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评价,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实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评价项目200余个、资金达1.3亿元。
五、落实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实效。把评价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将评价结果反馈到预算部门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同时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除国家另有规定之外,结转两年以上财政存量资金、将其化零为整,统筹盘活用于重点民生项目支出,2021年全县累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846万元,全部统筹用于重点事项或重要民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