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绩效管理改革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乡村振兴财政涉农整合(衔接)资金绩效管理体系,旬阳市财政局着力做到六个“突出”。
一是突出绩效导向。对当年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事前绩效目标申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绩效进行综合审核,作为项目资金预算下达计划的必备要件;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所有项目支出实行全覆盖管理,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
二是突出绩效批复。根据绩效目标设置和联合审核情况,对绩效目标合格的项目资金,财政部门予以批复实施,对不合格的项目严禁组织实施并不予以预算安排。
三是突出绩效监控。根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逐步建立绩效目标抽查和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重点(1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跟踪评价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四是突出绩效综合评估。对使用涉农整合财政资金的所有项目实施全过程、全覆盖进行财政绩效综合评估,对未按照绩效目标建设或者没有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是突出绩效评价。推动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全覆盖,建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提高部门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六是绩效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对绩效结果达不到优良等次的,原则上按不低于10%压减预算规模,必要时应及时调整支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