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水平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049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1〕195 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15:33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水平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1〕164号),现下达你县(区)2021年中央财政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直达)资金(附表1)(项目代码:Z165080010002),专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支出。收入科目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经济科目市级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县(区)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专款专用,及时划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表目标做好执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收到文件后及时划拨资金,在指标系统中及时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