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048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1〕188 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15:30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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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1﹞134号)文件,经研究,现拨付你县(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请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年终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经济分类“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