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专题专栏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正文内容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15:30 作者:
文件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21/2022-0048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财社〔2021〕188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1-21 15:30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1﹞134号)文件,经研究,现拨付你县(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请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年终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经济分类“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1日


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pdf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