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046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1〕184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0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15:27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中省核定你县(区)2021年度常住人口数,现拨付你县 (区)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市级配套资金 万元,请各县(区)结合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统筹使用中、省、市、县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年终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经济分类列 “51301—上下级政府间的转移性支出” 科目。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