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直达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2-0045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1〕171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15:26 |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直达补助资金的通知
: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直达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1〕8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直达补助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推进各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其中用于中医医院改革方面资金不少于总补助资金的30%。项目实施单位需按照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印发的项目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拨付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201—综合医院”,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等级)、支持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建设,提高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等专科能力,提高公立医院平战转换能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1000张以上床位大型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公立医院争创三级等工作所需经费补助,具体执行详见工作方案。同时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表,合理确定辖区绩效目标,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