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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15:17 作者:
文件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21/2022-0042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财社〔2021〕157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1-21 15:17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医保发〔2021〕64号)文件和各县区2021年6月30日参保人数,现下达你县(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见附表),请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年终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10120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8日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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