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石泉县财政局“四举措”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2-01-14 15:02 作者:叶章静

石泉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把教育事业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思考、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荣获安康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保障资金合理安排。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确保实现教育经费法定“三个增长”和“两个只增不减”,使财政资金使用有标准,投入有方向,保障有力度。2019-2021年教育支出预算分别较上年增长9.85%11.93%,教育发展专项分别较上年增长14.92%20.17%

夯实履职尽责到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预算、民生保障、国库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履职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逐条梳理财政职能,明确工作职责,为教育发展资金保障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加强与教体、人社、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在各自领域不遗余力争取教育事业发展上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规范资金监管。规范立项和资金拨付审批,对所有专项资金均由国库集中支付一个口子拨付,减少了中间环节,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开展了预算公开、直达资金等多项专项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