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岚皋财政:多举措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14 14:58 作者:田奇英

今年以来,岚皋财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原则,推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助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提升。

抓宣传培训促提升,依托“岚皋财经讲堂”,强化《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通过网络实时培训外,采取“送教上门”或“专场培训”的方式,不断提升政府采购主体及采购人员业务素养,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极大提升采购工作效率。

抓建章立制促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岚皋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相继转发省市财政部门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管理、采购主体政府采购权利、义务、责任等一系列文件,保证采购主体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有章可循,促使政府采购行为从被动执行到主动规范。

抓流程优化促服务。为确保政府采购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的部署,坚持所有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实施,强化了采购人主体责任,健全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监管机制健全、技术支撑先进的政府采购循环监督机制。

抓阳光采购促廉政。以政府采购系统平台为抓手,所有的采购项目实现系统上线操作、严格执行预算价评审、采购前意向公开、实施后合同公示,从而有效的促进了政府采购领域公开、公平竞争,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社会公众监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今年以来,通过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备案采购项目824个、备案金额突破3亿元,节约率达6.8%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