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金融监管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拟定本市支持企业、金融业等有关行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管理财政金融业务、地方金融机构资产和财务监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办法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出资的各项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负责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负责人:王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