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政府采购 > 采购目录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政府采购采购评标专家申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5-08 13:19 作者:

 

一、申报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项、第()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报材料

凡符合入选条件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可向安康市财政局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安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4、评审专家承诺书(见附件2)。

5、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1857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