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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1 16:55 作者:
文件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21/2023-0045 公开目录: 决策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财库〔2018〕24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2-11 16:55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

安财库〔201824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恒口示范区财政局、瀛湖生态旅游区财政审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库〔201841)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库资金存放管理

(一)规范国库资金拨付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库资金无预算不支出的规定,加强国库资金拨付管理,严禁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严禁未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未经上级财政部门审定备案前出借本级国库资金;严禁开设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备付金账户,已开设的应立即撤户并将资金缴回国库。严禁向属于清理撤销范围的财政专户拨付资金,已拨付资金按规定并入其他财政专户分账核算或及时缴入国库,严禁资金滞留。

(二)规范推进国库现金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库款转存商业银行操作,凡不符合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规定开展的各类国库库款操作,限期于2018827日前清理完毕,清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财政局(国库科)。

(三)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存放。各级财政部门新开立财政专户存放资金和变更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存放资金,根据资金总量严格按照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开展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应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严禁将粮食风险基金等国务院批准保留的专项支出类财政专户资金和待缴国库非税收入资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

二、关于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

(一)规范选择资金存放银行。预算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代管资金以及会费、基金、捐赠款等非财政补助收入资金,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新开立银行账户和变更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存放资金,严禁个人以任何形式违规干预、插手资金存放,严禁未经集体决策确定资金存放银行,有条件的预算单位要采取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二)严格执行账户管理规定。预算单位资金存放涉及开立银行账户的,要严格执行《安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陕西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库〔201416号)的通知》(安财库〔201413号)有关规定,新开设、变更银行账户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和备案。严禁预算单位以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为由,在定期存款银行新开立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严禁预算单位采取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存放资金。

(三)加强资金存放安全约束。预算单位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的,资金存放主体必须与存款银行签订协议,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存款银行必须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资金存放主要相关负责人及单位输送任何利益。资金存放银行如出现重大安全风险事件或者经营状况恶化影响资金存放安全,预算单位应及时收回资金。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设置、资金支付、印鉴管理、账务核对等资金存放内部控制办法,通过流程控制和制度控制,强化各环节有效制衡,确保资金存放安全。

三、加强政府性资金存放监督管理

 (一)加强资金存放监督检查。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资金存放情况的监测分析,依据各项制度规定,定期不定期对已开展的资金存放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核查和整改。各县区财政局要建立常态化的检查机制,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加大对本级、下级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政府性资金存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核查力度,针对资金存放的薄弱环节,逐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并加以解决。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存放的监督检查责任,加强与同级审计、监察部门的工作配合,对各级各单位资金存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采取实地检查、联合检查等措施,督促其立即予以纠正;对违规行为整改不力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行政督察;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要移交审计、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和问责。加大对资金存放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各县区财政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避免出现廉政风险和利益输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完善公共财政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本通知各项规定,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加强资金存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安康市财政局 

20188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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