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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12-16 07:02 作者:

市级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中省关于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的要求,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我局在认真研究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政策和借鉴兄弟市区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新的财政专户资金银行存款管理办法,从而加强了财政专户资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8月份开始,市财政局分别与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长安银行达成协议,签订了《安康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存款合同》。合同约定各家银行取消协定利率的最低存款额度,并将符合条件的财政专户资金活期存款转为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专户存款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通过对今年上半市本级财政专户实际利息收入与协定后利息收入的差额进行测算,执行上浮后的协定利率,市本级财政存款利息收入将大大增加,预计每年增值1500万元以上。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研究探索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盘活存量资金,优化增量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流动的基础上,实现财政资金收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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