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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权力制衡规范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2017-08-23 15:16 作者:

——财政内部控制贵在制度的执行

开展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各级财政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权力制衡、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性安排。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基层财政部门大多已完成了内控制度建设任务,接下来内部控制的重点将转向制度的实施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对制度的不断修改和完善。根据我市目前已制定的1项基本制度、9项风险控制办法和27项操作规程看,都是财政管理制度性要求,其内容既有改革性的探索,又有对以往成功做法的制度性总结肯定。但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边实践边完善边解决:

一、进一步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任务。实施内部控制是保障财政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一项重要举措,是财政管理者的自身革命,需要各级财政部门领导有深化改革的思维,勇于改革的责任担当,才能转变传统的思维、才能革除一些习惯性的做法。只有目标明确、任务清楚,内控制度才能顺利实施、深入推进。按照中省有关财政内控制度要求,内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规范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有序运行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建立起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认真查找梳理财政部业务工作及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控制、突出重点的要求,提出要着重防控各类风险。当前,风险防控办法虽已制定,但还存在着风险的梳理排查准不准?风险的界定尺度、深度是否统一标准?风险的防控和责任承担如何把握?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实践的检验和实践知识的积累,才能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在制度实施之初,主要应把握4大任务:一是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二是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三是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控信息公开;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考评问责力度。其中权力制衡、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是制约权力运行、加强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有效措施。

二、综合协调推进制度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各级财政部门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工作中,要重点把握以下6个方面:一是定岗定责。要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内设机构和职责体系。二是流程控制。要理顺和细化管理流程,将各个业务中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流程中的每个环节。三是细化风险。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防控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公共关系风险、机关运转风险、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等8类风险。四是控制节点。要对照8类风险,结合业务和流程,找出关键节点,识别和分析存在的风险,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五个方法进行有效防控。五是加强监督。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各类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和各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机关成立的内控委报告。内控委下设的内控办作为财政部的“守夜人”,要大胆履职,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六是强化问责。要对未能有效履责的情况严肃追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适时通报检查结果,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对内部控制失职失察单位和干部职工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内部控制要紧密结合财政改革新动向。财政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到财政运行的全过程,因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中就要聚焦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聚焦财政政策执行的全过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治理、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强化财政与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要求纪检监察与检察机关,要比以往更加关注和查处财经领域的贪污腐败和经济犯罪案件。在这种大形势下,我们要比以往更加注重财经纪律,更加规范财经制度,切实防范财政系统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从我市近几年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看,我们在改进和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部门预算管理约束能力不断增强,国库集中支付效率明显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单位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加强,建立起了一些行之有效管理制度办法,但从上级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以及我市财政监督检查结论看,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干部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简单地将部门预算控制、会计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忽视建立动态监督机制;资金拨付流程控制体系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会计档案不规范、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的现象仍较突出;个别单位无视财经法规,存在虚列项目投资、挤占专项资金、不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固定资产不入账等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给资金安全带来隐患。内部控制要紧密结合财政改革新动向,密切关注各项财政运行机制的变化带来的风险点转移,及时调整风险关注重点。要加大财政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熟知财政业务,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适应内部控制新常态,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安康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孙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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