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成立于2011年10月(安编发【2011】29号),编制13人,年末实有在职在岗人员12人,内设综合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共3个科室,隶属于安康市财政局主管,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办法、计划;负责监督检查财经法规、税收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二)组织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负责对各项财政收支进行稽核;负责财政内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查处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的行为;指导县区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内容
(一)收入支出情况:
2015年末本单位实有人数12人,本年度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1,441,768.32元,财政拨款支出1,169,588.02元,年初结转结余657,998.11,年末结转结余930,178.41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2015年度无出国出境、车辆购置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总额37,219.00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15,586.00元,公务接待21,6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