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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20 10:11 作者:

(白河县财政局  方向  邱德层 沈莉)

财政部于2012年、2013年先后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新的会计制度,白河县通过两年多时间摸索、学习和实践,新制度的实施在全县凸显成效,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较快,在今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对被查的3个单位新规则和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结合平时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查了解,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一、新制度运行现状

全县共计财政拨款县级单位155个,其中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145个,实拨单位10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67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74个,执行医院会计制度2个,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12个。所有预算单位均已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一)多措并举为新制度全面实施保驾护航

1、加强新制度业务培训。2013年、2014年由财政部门组织了大规模新制度培训授课,对新制度整体框架和账务处理程序详细讲授,促进各单位会计人员尽快掌握新制度的总体要求、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

2、及时搭建更新网络平台。鉴于新制度设计的特点和核算要求,部分科目的明细核算比较复杂,手工记账在明细分类核算时工作量大,而且受到账簿格式的限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县于2014年对全县账务处理系统进行了全面更新维护,由财政局信息中心提供专门服务,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都可以免费使用账务处理系统,不仅节约了行政成本,同时也提高了我县会计核算质量和水平。除个别核算业务量较小的单位,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但也实现了会计电算化。

3、加强沟通,促进信息交流。利用QQ群、微信群及上门走访等多种渠道,建立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沟通桥梁,提高申报计划、会计报账、指标管理、账务处理等业务交流及办理效率。

(二)以新制度科目设置为切入点,推进新旧制度平衡过渡

1、从科目维护入手,对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类科目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合上年末的决算报表将结余数字分析填列在“事业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人员经费”、“财政补助结转——日常公用经费”及“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几个科目中,同时对项目支出,依照会计准则准确定位,将资金按照具体的项目、性质、用途进行分类核算。

2、注重新旧制度会计科目的变化和衔接对应。如: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设置了“资产基金”科目,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科目,尤其是对民政部门接受社会捐赠和上级部门调拨救灾库存物资多,财务核算过于简单的现状得到解决,对于交通、住建、体育文化部门承担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疏于管理等问题,新制度设置了会计科目和明确了核算内容,填补了多年这部分资产管理的空白。

3、加强分析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关系。一是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注重沟通,及时分析收入来源渠道,准确运用会计科目;二是注重支付系统和账务系统的衔接核对;三是及时对账,对收入支出不同步事项在结转后再次核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首次提出对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此,结合我县实际,要求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将已经提前报废或毁损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整理归类,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作减少固定资产处理,再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计提折旧。目前,事业单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补提折旧,自2014年1月起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行政单位待上级明确通知后按要求计提折旧。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难度较大,不易操作。现行会计准则中财政部没有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年限和折旧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各地市也没有相关的参考数据可以借鉴。房屋构筑物计提折旧存在历史成本价值偏低问题;学校等事业单位因经费有限,采用了与建筑商联建的形式,因产权不明晰,无法办理产权证,其价值不易确定。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紧张,聘请专业机构对其房屋重新评估有困难,因此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提,计提多少,净残值如何计算等有待解决。

2、支出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区分有一定难度,虽然制度上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支出确实不好划分,给核算工作带来不便。由于单位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复杂,相同的支出有可能出现多种资金投资方式,如何做到收支配比,如何正确划分财政性支出和非财政性支出,没有统一标准,在具体核算工作中,收入项目按照性质、用途分项核算比较容易,但对应收入的支出项目更多更明细,同样的支出项目有时要对应不同的收入,在划分上与单位财务人员素质和一些客观因素有关,很难完全做到收入与支出相匹配,导致期末账务结转时,有些项目出现负结余,必须人为调整。

3、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划分标准不统一。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内容作了详细说明,但就具体的核算单位来说,支出项目名目繁多,经常会发生单位一些必须的费用支出,没有对应的支出科目核算。

4、拨出经费科目核算内容变化,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拨出经费核算行政单位向所属单位拨出的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而行政单位向所属单位拨出同级财政资金的实际情况仍然存在,如文化教育体育局、卫生局等主管部门,每月都要向所属单位拨出同级财政资金,新制度没有会计科目能满足这部分业务需要。

5、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单位的资产管理难度较大。一是应纳入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资产范围难以确定,新制度虽然已经界定了公共基础设施的范围,但是比较笼统。按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可以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目录、分类方法,由于首次提出这个概念,没有可供借鉴的范本和经验,作为县一级主管公共基础设施的行政单位,制定起来难度比较大。二是对新制度执行前已经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价值难以核算。三是公共基础设施折旧计提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时候提,如何提没有明确,制度只是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处置中提到折旧的概念。

6、报表编制及阅读难度大。由于新会计制度要求除《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经费支出(事业支出)明细表》常规报表外,年终还需要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并首次将会计报表附注纳入会计报表的编制内容。前者可以自动计算生成,后者就需要对明细账和相关科目分析,手动编制,难度较大。

7、单位财务会计队伍建设有待稳定和提升。一是相当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每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合格率较低,不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二是经过调查了解,多数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愿意从事会计工作,有的从事会计岗位的还要换岗,从事会计工作业务繁琐,有时还要加班加点,又没有岗位津贴,财务人员队伍得不到稳定,就我县来说,虽然近几年多次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大规模培训,但效果不明显,主要是参训人员不愿意钻研学习会计业务,会计人员素质提高路程漫长。

(二)建议意见

1、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做出明确规定,以便单位按统一的标准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比。

2、加大相关财务制度和支出标准的修订与完善。如“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按规定提取,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两次大的修订,都没有明确规定计提标准。就我县来说,多年都没提取这两项费用,实际上损害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3、上级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向所属单位拨出同级财政资金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做出统一规定。

4、公共基础设施如何管理核算,建议市上进一步细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确定各类设施计提折旧的方法、折旧年限和折旧率,以便于各县参照和借鉴。

5、针对目前全县财务队伍不稳定,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需要今后在人才培养、队伍和制度建设方面下功夫,支持和鼓励财会人员参加职称考试,加强后续教育的培训力度,完善奖惩办法,使我县财务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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