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我市税源结构与征收环境正发生结构性变化,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日益加剧,税收流失风险不断加大;大量的涉税经济信息分散于各经济主管部门,尚未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税收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的推行,不仅在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减少漏征漏管、促进税收增长、增加财政收入、规范税收执法,兼顾税负公平,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全市经济决策提供更多有益参考。
通过分析以前年度各部门涉税信息上传使用情况,我们看到安康市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面,还需建立健全一整套更完善的机制制度,让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界面更友好,操作更简单,涉税信息使用价值更高。
一、平台概况
安康市税收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原名是安康市地方税税收保障信息平台)是原地方税务局为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处理和运用而建立的系统性平台,是运用计算机技术将各部门的信息数据传输到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由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对数据进行存储、加工、比对、分析和处理,并将数据处理结果反馈回数据需求方,实现数据采集、分析和共享。搭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所需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各一台,相关数据通过政府各部门现有的电子政务外网进行传输交互。地税局介绍,由于税(费)源点多面广,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分散于各级政府的不同职能部门之间,获取成本较高。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共享第三方信息资源,可以从源头上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
二、平台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是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工作,也是重要工作。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将涉税信息和各单位联系起来,满足数据采集的简单、安全、节约、易合作的要求。平台数据采集的基础是设计数据采集模板,根据各单位的信息化程度和实际情况,与各涉税信息单位反复沟通,最终确定数据采集模板的具体内容,既要保证数据的质量和价值,又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便于各部门填写报送数据。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涉及相关单位多,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定期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登陆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下载数据采集模板,然后填报并报送。
三、平台数据运用
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涉税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加工,最终目的是运用直接的数据信息和间接的数据信息,创造数据的价值。数据运用包括税源监控、户籍比对、税种比对和综合分析。
税源监控。平台的数据处理中心对采集的跨部门的信息进行加工,从多角度、多层次对税源进行监控分析,达到对本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全过程跟踪,了解税收变化情况,为经济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户籍比对。通过对采集的涉税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及变更信息和税务部门的登记变更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发现漏征漏管户。
税种比对。对涉税数据和税收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查找税收疑点并发送税务部门进行核查落实。比如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实际征收数与应征数进行比对,如有疑点数据,便发送税务部门核查。
综合分析。依据审计学、财务分析、统计学等原理,建立各种数据模型,对某一行业、某一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征管质效、税收预测等进行分析判断,提供经济政策的决策依据。
四、平台制度建设
为使各部门协调配合,运转顺畅,提高涉税信息使用效率,安康市地方税务局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过程中建立了相应的保障机制制度。确定了“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县两级建立了“税源办”,配备专职人员,专司其职。
五、平台的优点
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税,实现多方共赢。该平台的搭建有助于第三方涉税信息的有效采集,增强对税源管理状态、规律的信息化解读和挖掘应用能力,从而解决“应收多少税”和“是否征收到位”等问题。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同时也是一系列长效机制的建设,数据的采集规范高效,采集的数据真实完整,通过对数据进行处理加工,各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提取使用,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实现多方共赢。
六、平台的使用效果
安康市在使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15年7月,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累计接受第三方信息上12万余条,据统计征收税款2亿余元。其中安康市扶贫开发局提供的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信息自2014年以来已经征收税款11798万元,有力促进了地方税收收入。国税传递的增值税消费税信息补征地方各税120万元。股权转让信息165条,征收个人所得税5500余万元。
七、几点启示
(一)组织保障是基石。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单位的配合是平台建设的大前提,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涉及部门单位众多,采集数据庞杂,没有政府的领导和统筹,没有一系列机制制度的保障,缺少了各单位的配合,单靠一两个部门是很难推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安康市应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了《地方收入征管保障暂行办法》(原有《安康市地方税收保障办法》和《考核办法》),拨专款建设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系统,从组织、制度、技术三个方面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出简报,建立了联络员制度、信息保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保障制度,确保了涉税信息共享平台运转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平台前期建设数据采集模板的确定是关键。数据采集的具体内容过多过于复杂(部分属于涉密信息),可能部分单位无力提供,无形之中也增加了数据采集的难度和阻力。数据采集模板必须经过与各单位面对面地反复沟通,明确具体报送的数据内容,这样既能保证数据的价值,同时也使得相关涉税信息单位有能力提供和易于提供,从而顺利推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因此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前期准备阶段,一定要重视数据采集模板的设计确定工作,务求做实做细。
(三)平台使用过程中数据采集质量是生命。如何确保各部门单位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如何保证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采集的数据都有问题,数据分析就失去了基础,数据就没有价值,再完美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也无法发挥其作用。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了一系列机制制度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外,还需要通过联席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各单位数据报送工作的力度,尽可能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完整,同时建议政府把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对数据量大和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上门服务,辅导数据采集。
(四)实现长效管理,制度建设是保障。加强制度建设,实现长效管理。1、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市涉税部门要明确负责人分管涉税信息管理工作,并至少确定一名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熟悉信息处理流程和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涉税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涉税信息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和日常联系,协助市税源办开展协税护税工作,接受市税源办的监督管理。要高度重视涉税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为信息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宽松的工作环境。2、建立信息及时传递机制。涉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涉税信息传递工作,严格按照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需求,提供本系统(含县区)涉税信息。涉税信息要按时报送市税源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报、少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确保涉税信息传递及时、完整、连续。3、建立信息定期处理和反馈机制。市税源办要将异常税源信息及时提交税务部门处置,同时分解各县区进行核实。各级税务部门要将涉税信息作为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外部信息,认真分析利用,及时规范管理,追缴相关税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信息核实处置情况反馈市税源办。对需要处理的信息,要与征管数据库信息进行核对,发现未纳入正常管理的税务事项,要及时纳入管理,追缴相关税款,丰富相关征管数据项;对可一次性办结的信息,要在规定处理时限内办结反馈;对于建设项目类等处理周期较长的信息,要在规定时限内将核实情况反馈,并跟踪管理,直至信息反映的税务事项办结。4、建立信息定期分析制度。市税源办要坚持每月牵头召集各县区及涉税部门信息联络员会议,交流分析涉税信息,积极做好信息利用、落实和反馈工作。5、建立协税护税工作考核制度。市政府将对协税护税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底,由市税源办组织对涉税部门的信息报送、信息利用等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政府。对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不按规定把关控制,导致税款流失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维护平台数据安全是责任。平台数据的使用要周全考虑。市税源办加强信息保密,严格实行信息授权管理。对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规避风险,同时也要保护相关单位数据报送的积极性。
(六)创新建设是改革源泉。增加辅助模块,提高各单位建设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积极性。如为提高相关单位参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积极性,在建设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过程中添加了发票真伪查询模块,方便各单位对报销发票的真伪查询。为便于领导查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所取得的效果,添加了控管成果模块。(安康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郭 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