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专题专栏 > 阳光财政 > 正文内容

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扎实推进

发布时间:2014-12-22 16:37 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扩大和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2014年3月开始,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人行安康中心支行联合开展了“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四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小金库”的治理范围、治理内容、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罗列举了“小金库”的十二种表现形式,要求各单位先行对照自查。为收集“小金库”线索、畅通举报渠道,4月中旬在安康电视台、安康日报、市政府网站、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网站等媒体公布了 “小金库” 治理检查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6月上旬,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用房清理 超标公务用车治理和“小金库”治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并从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共抽调18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清理、超标公务用车治理和“小金库”治理进行专项督查。各督查组重点从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情况等方面入手,检查资金使用动向及其真实性,对各单位的治理工作起到了推动督促作用。8月中旬,在督查结束之后,省财政厅、审计厅又联合部署了“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审计厅要求,我市再次对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结合我市前期“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本单位、本辖区“小金库”治理情况进行“回头望”,以查漏补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0月中旬,按照省财政厅、审计厅的要求和我市制定的治理工作方案,从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并督促治理整改。

全市在“小金库”治理阶段,共检查1645个单位,其中市本级检查213个单位、311个账户。整改治理了4个单位私设的“小金库”,撤销、归并了30余个账户。经过本年的专项治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促进了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维护了财经纪律。

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