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2013年市本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陕财监〔2013〕16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对市本级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现将财政重点检查的单位名单及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安康市扶贫开发局
2、安康市水利局
3、共青团安康市委
4、安康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5、安康市第一小学
6、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7、安康兴达路桥集团公司
8、安康市儿童福利院
9、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规章实施检查。检查重点为: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以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会计准则、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有无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挥霍浪费、效益低下等现象。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是否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
5、是否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
6、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安财监〔2013〕3号)的内容对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的办理及银行账户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截止2013年5月底的情况)。
7、“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是否得到巩固,是否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
本次检查以各单位2012年度的会计资料为主,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安康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监督二科,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邮编:725000。
联系人:徐秀林,电话:0915-3224863。
安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