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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财政局严格规范财政票据管理

发布时间:2019-03-26 09:55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票据管理,近日,白河县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财政票据领用范围、资金管理、票据缴销、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

明确票据领用范围,领用财政票据必须是财务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单位应将使用后的财政票据存根及资金解缴凭证及时送县财政局审验核销,须上缴财政的非税收入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解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本单位财务核算的资金,应及时足额缴入单位账户或资金往来专户,不得滞留现金或坐支挪用。

严格财政票据缴销管理,各单位每年年终对财政票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对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使用范围进行规范要求,对各单位留存的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一律收回,实行财政代开管理。

落实财政票据管理责任,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票据而出现问题,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白河县财政局  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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