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石泉县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发布时间:2019-03-02 13:57 作者:

为加强石泉县预算单位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该局及时转发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合制定的《陕西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陕财办库〔201886),根据最新的账户管理要求,对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变更、撤销提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夯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制度基础。二是规范账户审批流程。严格规范预算单位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填制《银行账户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审后报县财政局,经该局审批后预算单位方可办理开户事宜。该局对已审批的银行账户进行备案登记,强化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下一步,该局将对全县预算单位已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年检统计摸查工作,对单位瞒报账户情况进行追究问责、对违规开立的账户责令撤销,依此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使全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现合理、合规。(石泉县财政局  田苗 周冬梅)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