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 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同时对申报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需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对年内新建或在建项目需使用财政资金的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也将逐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全面实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县直各部门2018年度预算内安排的100万元(含追加资金)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必须进行绩效自评,并要求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项目资金总量占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项目预算安排总量(含追加资金)的比例必须达到100%。按照财政统一布署的时间节点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将选择群众关心的民生项目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财政评价,主要包括“三农”、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新农村建设等项目。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全覆盖。 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含二级单位)进行全覆盖,并要求县直各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部门资金投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为实现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工作措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及效果;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反映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陈昌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