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汉阴县财政局优化评审服务软环境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8-12-14 14:16 作者:

今年以来,汉阴县财政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采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举措,努力营造真抓实干、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持续优化评审服务软环境,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能更上一个台阶。

实行分级评审。严格落实《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建设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县财政局评审,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评审,结果只向县财政报备。实行分级负责,尽可能缩短评审时间。

完善评审项目台账。做到一个项目一份台账,从评审项目申报到评审结果的批复,每个时间节点要求详细登记,记录项目报审时间、资料完善时间、评审结果反馈时间、评审结果确认时间。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各相关环节加快评审,提高评审时效。

创新工作方法。对于扶贫项目、民生项目等重点项目,简化评审程序,将行政预审和财政评审同时进行,明确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工作要求,确保重点项目及时招投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坚持现场勘察。加强与建设单位衔接,统筹好局内中心工作时间,无论施工现场的路再崎岖,必须到现场勘踏,准确核实工程施工工艺和工程量,努力提高评审质量。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服务,加强与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衔接,讲解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资料送审要求等规定,评审过程中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评审资料模板,及时反馈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意见分歧较大的项目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来解决,确保工作推进。

坚持客观公正。按照“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原则,严把资料审核关、现场勘察关、材料调查关、审核复核关,对工程预算中工程量真实性、定额套用准确性、材料设备价格合理性、各项取费合规性等四项内容进行监督,确保了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截止20181130日完成评审项目440个,评审金额20.64亿,核减金额2.21亿,审减率达到10.7%。(刘维敏)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