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财政局四项措施强化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力度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18年整县脱贫“摘帽”,镇坪县财政局加大脱贫攻坚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强化资金监管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及工作质量。为全县“决胜脱贫攻坚,持续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力度。集中财力加大对贫困村农业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18年,各级投入脱贫攻坚各类资金3254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526.9万元,占比84.58%;其他资金:5018.26万元,占比15.42%),按支出方向归并后覆盖全县15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对照脱贫退出“577”标准,涵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兜底扶贫等“八个一批”及水电路等方面,为全面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明确统筹原则,汇聚脱贫攻坚合力。建立了“政府统筹、扶贫牵头、部门配合”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机制。即:通过统一项目规划、统一项目申报、统一项目计划、统一资金拨付、统一检查验收、分项报账核销的操作程序进行管理,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应整尽整”。同时,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制定了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库,今年计划整合项目237个,计划整合资金15824.39万元。截至日前,已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5824.39万元,完成计划整合数的100%。已拨付涉农整合资金15824.39万元,占已整合资金100%。其中用于农业产业发展9510.6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313.7万元。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执行“3.5.5”限时办结制和督查督办制,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缩短文件传递、资金拨付等环节运转的时间。建立脱贫攻坚资金管理联系制和领导分片包抓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工作制,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口联系相关部门及镇,局领导分片包抓部门及镇,按照责任分工加强业务指导,督办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每月督查一次,形成长效机制,严格按照1个月、3个月、6个月落实催办、督办、约谈、通报及收回制度,充分保证了资金支出进度。同时,为了加快支出进度,减少中间环节,实行分镇分部门报账制,建立健全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周报制,压实项目实施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有效防止项目建设进度迟缓和财政资金滞留。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为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出台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镇坪县涉农整合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中、省、市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从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等环节全过程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在做好涉农整合资金日常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资金监督检查制,定期组织财政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同时,会同扶贫、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扶贫资金投入、扶贫资金整合、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考核,通过建立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了正向激励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