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补)报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财办〔2018〕83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全面推进,采取财政局总牵头,行业部门抓落实,项目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抓牢抓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高度重视,全力推动。我县成立了以财政局长李军帮任组长,副局长方向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为成员单位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排迅速,及时上报。11月2日在微信工作群看到省级填报文件还未收到市级正式通知时,农业办第一时间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同时拿出了县级工作安排意见。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召集各业务股室讨论工作方案。与脱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补)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同时紧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补)报工作。
开展培训,加强指导。一是举办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参加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业务培训。二是邀请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专家现场指导各行业部门和各镇绩效目标填报。三是根据归口管理原则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分别对归口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进行业务指导。
明确分工,夯实责任。一是明确绩效目标编报主体。按照“谁申请项目资金、谁填报目标”的原则,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填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绩效目标。二是明确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金不仅包括中省市县各级财政拨款,还包括与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其他资金。具体范围依据中省市县资金清单。
聚焦脱贫,突出核心。一是绩效目标聚焦脱贫攻坚实效。清楚反映项目实施带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人数和以及对精准脱贫的贡献程度。设置了“帮扶(资助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均增收情况”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满意度”等指标。二是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要清晰反映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指标设置要与项目支出内容、范围、方向紧密相关,指标值设置要合理,避免目标过高或过低。
截至目前,白河县已完成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按支出方向归并后共88个项目,涉及资金9.6亿元,覆盖全县18个行业主管部门和11个乡镇。根据要求,今后,各部门、各单位在申报扶贫项目预算时要同步设置绩效目标。(唐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