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财政局依据财政部下发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执业资质、办公场所、人员配备以及备案等情况,促进代理机构规范执业,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石泉县目前共有10家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其中有8家公司正常开展代理业务,专职从业人员26人,代理户数333户,代理年收入为93.3万元,对未办证从事代理记账的2家公司出具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此次专项检查,还对各记账公司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陕西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要求各代理记账公司于每年4月底前做好上年度代理记账年度报备工作。(代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