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石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安排,县财政局联合县扶贫局组织开展了全县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原则,先修订完善《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量化了评价考核体系。自评工作包括脱贫攻坚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内容,评价结果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脱贫攻坚考核重要内容,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此次自评,夯实了扶贫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强化了各级监管职责,建立了覆盖扶贫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的使用监管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县域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质量。 (陈进 刘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