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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财政局“多管齐下”抓政府采购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07 07:10 作者: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框架下加强财政支出三项措施(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之一,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被赋予新使命、寄予新希望、提出新要求。该县财政局迅速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巧借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多管齐下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全方位推动政府采购提质量上水平。

抓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夯实政府采购工作基础。牢牢抓住近年修订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重点内容,在全县财政干部、财务与会计从业人员、各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资产管理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及监管人员中广泛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以竞赛促普法,以普法促守法,夯实政府采购工作基础。

抓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培养过硬的政府采购主力军。对2017年在本县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代理机构,通过其代理项目委托办理、文件编制、进口产品核准、采购方式变更、专家抽取、信息公告发布、保证金缴退、中标成交、代理费收取、合同管理、质疑处理、档案管理等内容的检查,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强化代理机构专业化能力,培养过硬的政府采购队伍,打造采购人放心、社会公众满意、监管部门信任的政府采购执行主力军。

抓政府采购全流程建设,建设权责清晰的监管格局。从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采购项目资金落实、采购项目备案及实施、项目验收及资产管理三个关键环节着手,建立“预算—采购—资产”全过程的管理流程,让资产不论怎么变换形态,始终不脱离有效监管,从根本上遏制损失浪费。同步也明晰了采购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促使各监管环节环环相扣,有效堵塞漏洞。同时,也完善了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管理、采购监管、资产管理不同环节不同岗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依法管理、逻辑严密、措施简明、实施有序的新格局。(陈开铭  龙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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