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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四好”夯实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资产权属与管护责任

发布时间:2018-09-02 16:34 作者:

为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期间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资产的管理,紫阳县强力采取四项措施,着力做到资产权属明、管护责任清,确保资产保质保值。

建好资产台账。对自2014年元月1日以来,县级部门和各镇政府在脱贫攻坚期间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形成的公有资产,且竣工投入使用的进行全面清查,逐一将资产品名、存放地点、取得时间、规格、数量、价值、来源等进行全面登记,建立详实的资产台账。

做好资产移交。对县级各部门实施的工程,不需要县级部门集中管理的,必须及时移交给各镇管理。移交一律用公函形式分镇移交,并附设计图纸、相关证件、证照等,同时报县级财政(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抓好资产确权。凡县级部门实施移交的资产和各镇政府实施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资产,确定为镇政府使用管理;县级部门需集中统一管理的,确定为部门使用管理,资产性质均为国有。因“三变”改革在村级所在地使用的,需划转到村级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再进行划转。

履好管护责任。按照“权属确定给谁,由谁负责管护”的原则,县级财政(公共资产管理)部门依据资产性质和特点提出管护要求,并指导各单位建立相关使用管理制度,对每一处资产签订使用管理责任书,确保资产有人管、管到位。(紫阳县财政局  唐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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