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石泉县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8-08-24 14:29 作者:

为规范、强化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石泉县财政局按照《安康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工作流程,联合县档史局制定出台了《石泉县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该办法分六章二十二条,从总则、档案收集与整理、档案移交与保管、档案利用与销毁、法律责任、附则六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要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工作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行政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行“谁组织采购、谁负责归档”的原则, 做好采购档案的分类、归档、案卷编号、保管和调阅等工作,确保真实齐全、存放有序、安全完整、查阅方便。

该办法的颁布与实施,极大地提高了档案资料各环节的衔接与监管,提升了档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石泉县财政局  叶安平  郭静)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