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我局邀请县农工部、农水科技局、林业局、扶贫局、供销社项目分管领导对财政局拟定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讨论稿》进行了研究讨论。
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项目资金是指上级各级财政部门和涉农整合资金安排用于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政府扶持资金。以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实施主体,建立“县统筹、镇监管、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使用”的资金管理模式;以积极探索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资金运行管理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宗旨;以强化财政投入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
会上各部门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结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讨论稿》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县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项目资金管理出谋划策。(宁陕县财政局 张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