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全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云南、吉林两省财政部门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市县财政部门及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实施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实施“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是减贫脱贫的“助推器”。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更要保证高效,既要防止“胡花乱用”,又要防止“不好花”、“不敢花”“难消化”,从而使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浪费宝贵资源,影响脱贫攻坚。
近年来,岚皋县财政局按照“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推行“一个漏斗”管理,做到“六个坚持”“三个强化”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高效。
一是坚持推进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做到项目前期有评审,项目实施有督办,项目验收有评价。二是坚持资金分配公开透明。项目计划实行部门会签,政府审批,联合发文,有效防止项目计划调整的随意性,确保项目计划管理的严肃性。三是坚持扶贫资金使用“八制”管理。即公告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合同管理制、项目建设监理制、国库集中支付制、财务审计制、资金使用报账制。四是坚持涉及补助到户的扶贫资金,全部实行 “一折通”兑现。将资金通过惠农补贴网打入贫困户“一折通”存折。五是坚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在资金拨付监管上:采取建设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的办法,做到相互了解、相互监督,各负其责,分口把关。在资金支出监管上:逐步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建立健全基层监管机制,使扶贫资金支出人人清楚,项项明白。六是坚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花钱问责问效机制。
同时,为防止资金沉淀,趴在账上睡觉,岚皋财政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全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协调 、督导各镇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项目实施 、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尽快形成有效支出 。
二是优化拨付流程。为加快资金拨付,县财政局设立了涉农资金整合专户,全县各镇各部门一共设立了17个扶贫资金专户。财政局在收到上级下达的资金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和县扶贫局,项目主管部门商扶贫局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项目计划后,财政局根据项目计划下达资金文件,完成资金拨付 。
三是强化考核督办。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县财政将定期对各镇 、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督导 。项目实施单位收到项目资金文件15个工作日以上仍未执行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催办,3个月以上仍未执行的,由县政府对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约谈。6个月以上仍未执行的,报经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由财政直接收回调整用于当年其他扶贫项目 。项目结转结余一年以上的,由财政收回整合统筹安排使用。(岚皋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