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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财政局“四个强化”扎实推进“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18-06-18 09:12 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近日,岚皋县财政局结合职能职责,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持续稳定的财力支撑。

强化“以案促改”组织领导。局党组根据交办问题清单,召开党组会,成立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并夯实了整改工作责任,下发整改工作通知,积极召开了财政系统脱贫攻坚“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对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强化脱贫政策培训教育。通过召开干部脱贫攻坚培训会、开展脱贫攻坚知识测试和竞赛等形式,强化干部脱贫攻坚知识能力测试,提升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进村入户宣传,通过印发政策宣传折页、召开院落会等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脱贫后续发展动力,实现民主新风脱贫攻坚推进和四季天坪脱贫后续扶持。

强化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调整了《财政局干部驻村帮扶实施方案》,对全局所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干部帮扶贫困群众双向全覆盖。根据本局《岚皋县脱贫攻坚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强化了过程督导,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单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进行量化,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强化资金保障和监管。一是切实加快了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要求,缩短资金计划下达时间,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后13个工作日内下达;二是有效控制结余结转资金。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月报告制度,要求各镇各部门对已下达预算资金及时执行。进一步优化报账资料审核流程,缩短报账时间,在项目资料齐备情况下,受理报账的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三是加强了涉农资金整合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达A级的要求,配合县扶贫局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和检查,开展好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加大了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全面落实了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履行好资金合规性审查和拨付责任。(岚皋县财政局  候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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