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财政局通过三举措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水平,切实加强基金结余保值增值管理,有效提高社保基金保障能力和财政资金收益,维护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一是及时进行专户存储,缩短停留时间。以安全运营为首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各项社保基金入手资金及时划转财政专户,做到收入征缴户月末无余额,利息足额划转,并定期与各经办机构、银行对账,确保资金安全。
二是严格执行优惠利率,扩大覆盖面。与相关银行会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计息,定期存款,按照央行同期档次基准利率上浮50%执行,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三是提高定期存款占比,优化定存结构。基金结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执行,除按规定预留支付费用外,其余滚存结余部分全部转存为定期存款,综合占比达80%。(石泉县财政局 叶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