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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财政脱贫攻坚措施实 亮点多

发布时间:2017-11-02 14:11 作者:

白河县财政局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的要求,不断研究问题、持续创新举措,以有力措施切实履行好资金保障的职能,真正做到财政服务脱贫攻坚。

一是谋划超前,进行了科学测算。根据白河县脱贫攻坚规划,对白河县脱贫攻坚期间扶贫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进行了科学测算,进一步梳理了资金来源,深入分析了资金缺口,并研究制定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计划通过加大整合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贷款、加大本级财力投入力度等措施加以解决。

二是制度健全,及时出台了文件。结合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白河县及时制定出台了《白河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及《关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的通知》等文件,对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程序进一步优化,做到制度上有依据。

三是拨付加快,简化了拨付程序。一是加快财政扶贫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县财政在收到资金指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通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项目主管部门,并下达预算文件。二是简化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拨付程序。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了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拨付申请签字程序,由原来的五级签字审批,简化为脱贫攻坚指挥部、财政部门、政府主要领导三级签字审批,保证资金及时拨付。

四是强化督办,促进了工作落实。各镇、各部门在收到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后,15个工作日以上仍未开始报账列支的,落实专人进行催办;3个月以上仍未报账列支的,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督办落实;6个月以上仍未报账列支的,由县财政直接收回并调整安排用于当年其他脱贫攻坚项目。此外建立脱贫攻坚资金管理联系制度,白河县财政局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对口联系涉农资金整合相关部门并分别包联一个乡镇,按照责任分工督办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扶贫资金业务指导,每半个月督查一次,形成长效机制。(白河县财政局 唐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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