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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多措并举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

发布时间:2017-10-18 15:24 作者:

为进一步推进白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白河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绩,支出进度明显加快。

简化拨付程序。按上级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优化扶贫资金管理,简化审批手续,严格执行3-5-5拨付工作日要求,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随到随办。

强化催办督办。各镇、各部门在收到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后,15个工作日以上仍未开始报账列支的,落实专人进行催办;3个月以上仍未报账列支的,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督办落实;6个月以上仍未报账列支的收回重新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截至目前已进行催办督办两次,较好地加快了支出进度。

规范资金管理。及时出台了《白河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及《关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的通知》等管理办法,保证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强化监督检查。5月份派驻5个检查组分别对11个乡镇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同时对各镇、各部门滞留的财政扶贫资金结转结余进行了清理,收回后又重新安排全部支出用于脱贫攻坚项目。

建立联系制度。财政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口联系涉农资金整合相关部门及分别包联一个乡镇,按照责任分工督办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扶贫资金业务指导,每半个月督查一次,形成长效机制,充分保证了资金支出进度。

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各镇、各涉农部门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与财政局进行业务对接,对因整合不到位、整合工作进度滞后,不按时报送支出进度情况表等而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及资金支出进度的,属于哪个环节哪个部门责任的将严格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通报。(白河县财政局 沈莉 唐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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