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陕西金诚财务有限公司在汉阴县获得会计代理记账资格许可,成为该县首家获得会计代理记账资格的公司。
汉阴县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程序审批了汉阴县首家会计代理记账公司。在审批过程中,首先,对该公司申请会计代理记账的条件,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数量、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职务资格等条件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其次,对公司申请报告中提交的各种资料和证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下达了《关于许可陕西金诚财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资格的批复》,同时,要求公司严格按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若公司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汉阴县财政局 吴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