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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城乡低保显著提高 县镇居民生活兜底脱贫

发布时间:2016-10-25 09:11 作者:

根据最新政策,白河县财政将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力度,显著拓宽城乡低保享受范围,稳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一是标准大幅提高。该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原来的2500元/人年提高到3015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原来的440元/人月提高到455元人/月。预计政策实施后,农村低保享受人次将增幅20%左右。

二是提标时间迅速。标准定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预计年底前能实施到位。

三是受益范围拓宽。除目前在册的城乡低保享受对象外,原不是享受对象的人均年收入在2500-3015元之间的农村人口和原不是享受对象的人均月收入在440-455元之间的城市人口可按程序申请纳入低保;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一定条件,也可按程序申请纳入农村低保。(白河县财政局 谢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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