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是一项重要的惠民举措,对于进一步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和护理困难,逐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缩小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他们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目前,下达各镇2016年上半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合计2273760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9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56人),补贴标准统一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未成年人100元/月,成年人6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120元/月,二级80元/月。
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以及各镇通力合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通过个人申请、村级初审、镇政府审核、县残联和民政部门审批四个程序对全县残疾人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各类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为准确落实补贴资金、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岚皋县财政局 王华胜